河北省关于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报警器的通告
来源:气体检测专家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  点击量:

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频发,教训十分惨痛,为深刻吸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按照河北省、保定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燃气使用行为,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现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餐饮等单位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装对象

全市餐饮等单位燃气用户(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包括使用燃气锅炉取暖的单位、燃气经营企业的仓储场所、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以及企业、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单位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场所。

二、报警装置的选型和安装技术要求

(一)餐饮等行业涉及使用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且能够实现泄漏自动切断功能并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二)小微型饮食店等场所、家庭式私厨等,可咨询燃气企业后根据燃气企业给出的指导意见进行选择安装。

(三)餐饮等行业经营涉及其他可燃气体等,使用的燃具为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小于46KW、额定热负荷总量不超过139KW的用于餐饮业提供烹饪服务的小型餐饮厨房,需安装报警器且应具备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小型以上规模的餐饮单位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的报警器应同时具备远传功能。

(四)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需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 严禁安装“三无”产品。已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饭店等行业用户,须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对装置性能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燃气报警装置和切断阀须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1-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3-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4-2019)、《家用和小型餐饮厨房用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GB/T34004—2017)、《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等技术规范要求。

三、安装方式

(一)可由所属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安装或由所属供气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使用单位也可自行选购并选择有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单位应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或相关国家规定可以安装的资质。

(二)需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单位燃气用户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产品,且可以自行选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对使用燃气的房间进行设计、安装、验收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加装工作。

( 三) 安装和布线等必须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DB50028-2020)、《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等技术规范要求。

河北省关于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报警器的通告

上一篇: 如何预防高炉煤气一氧化碳中毒
返回首页 |  可燃气体报警器 |  资料下载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阿里店铺 | 
Copyright © 郑州尼德利 豫ICP备19040788号-2

服务热线:

139-3903-8897

关注尼德利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