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来源:气体检测专家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点击量: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本规范共分6 章和3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检(探)测点的确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负责对规范的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款的解释。由建设部授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本规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负责对规范条文的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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