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 (含餐饮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应在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当安装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北京市地方标准《餐饮企业安全管理规范》(DB11275-2005)第5.5.4.15 条规定,燃气、调压装置室等部位应配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3年8月8日发布《北京市餐饮服务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要求》(京政管字[2003]267号) ,规定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专用瓶库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装置、强制通风设施,并将浓度报警装置与通风设施联锁。
《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未在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安装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的,由城 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因为每个地方的管理有所区别,具体可以依据当地的执行标准。但不管是什么样的执行标准,为了安全起见,餐饮场所 都应该合理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固定式可燃气体(如天然气)泄漏报警器装置,组成结构:可燃气体探测器、多路天然气报警控制器、以及相关的联动设备(如电磁阀、排风扇等)。
根据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依据检测气体的密度及风向来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但应避免将探测器安装在空气流动过大的地方。一般情况下,面积适中的室内空间,可依据保护半径均匀布点,即探测器安装在离释放源距离7.5m以内或两只探测器的水平距离在15m以内;面积过大或存在大量可通风部位的室内空间,应按室外情况布置探测器。探测器安装在室外时,应布置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探测器布置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检测比空气重的气体时,探测器安装高度应距地面0.3~0.6m;检测比空气轻的气体时,探测器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2m。
可燃气体包含许多种气体,这里要看你是测什么气体的,拿最长见的天然气和液化气为例,天然气的比重比空气轻,泄漏的时候就会往上飘,报警器则需要安装离屋顶30-50公分的距离最好,液化气比重则比空气重,泄漏之后则会向下,反之安装需离地面30-50公分,
有毒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室外不宜大于2m,室内不宜大于1m.
可燃气体检测探头安装高度:检测氢气、天然气、城市煤气等比重小于空气的气体时,采用距屋顶1米左右安装;检测液化石油气等比重大于空气的气体时,采用距地面1.5~2米左右安装。